大陸
2011
李春李東是一對雙胞胎。從小父母偏心,一切李春優先。按照二姐李清的說法,父母把李春當正品,把李東當次品養。奶水不夠,父母就決定丟卒保車,把李東送到山區去喂養,導致李東從小營養不良,體弱多病,智商受損。尤其是父親,把自已年老以後的全部希望都寄托在李春身上了。為了給李春安排好的工作與前程,你親不惜傷害女兒的利益,不怕得罪女兒,也不惜被人舉報“以權謀私”,目的只有一個:讓李春有個好前程,好光耀門宗。後來李春通過自己的努力,上了廣西大學的研究生,畢業後成為一名省報記者,生活充裕。後來父親摔了一跤成為四肢癱病人,這個時候,一天二十四小時守在父親身邊的,是下崗失業多年的李東。而李春卻振振有詞地說:“我對孝有自己的看法。。贍養老人,是社會的責任。。。”拒絕對父親盡最基本的義務,從此不再與父親聯系。大姐李華聯合五個弟弟妺妺要將其告上法庭,要以法律的名義彰顯道德的尊嚴,可是父親卻以微弱的聲音說,你們要是告他,我就自殺。。。
詳情