韓國
1996
寫小說的金孝燮從未真真正正出版過一本象樣的書,一次與人爭吵後被判入獄,深感自卑的他不斷被外界批評為三流作家,生活也很窘迫。可是他卻愛上一個已婚女人。而另一個未婚女子深深地愛著這個小說家。未婚女子對作家的愛是毫無條件的,她以前是出版社的編輯,後來在電影院售票,並 同時打幾份工。他與作家約會時付咖啡錢,心甘情願地借錢給作家,為他修改書稿。在作家三十五歲生日時,她帶著蛋糕和禮物來到作家的住處想給他一個驚喜,作家卻責怪未婚女子來之前不給他打電話。這時,已婚女人從作家的屋里沖出,作家急忙追趕,未婚女子告訴作家,她已做好為他奉獻一生的準備,作家明確地告訴未婚女子,他深切地愛著這個已婚的女人。在街上,他對未婚女子大打出手,發泄著的自己的情緒,躲在一旁的未婚女子的男同事把這一幕盡收眼底,對未婚女子表達了愛意,失落的未婚女子與這個男同事發生了關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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